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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
2024年8月19日 在: 公司新闻 /通过: admin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要求,本市将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证书换领、延续等有关事项详见↓
一、“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换领和延续
证书延期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3月底前届满的,已统一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
证书换领
持有“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本市企业,应在2024年1月16日起至有效期届满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zjw.sh.gov.cn),在“企业类办事”栏目本市企业资质申请中选择相应资质类别,一键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以上按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换领新证书的资质,以下简称“换领资质”)。换领资质有效期统一为2024年12月31日。如资质证书上还有其他资质的,换领资质的有效期单独标注,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企业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原“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证书延续
企业应在换领资质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及时申请延续。企业可单独延续换领资质,延续通过后按原资质证书有效期核发证书。企业也可以同时延续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延续通过后换发5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二、市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
企业持有本市审批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市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领悟“七个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24年8月14日 在: 公司新闻 /通过: admin古北·美好生活服务项目
2024年8月9日 在: 办公案例 /通过: admin项目信息
▲ 装修 ● 550平方米 ■上海市
政研观察 | 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2024年8月9日 在: 公司新闻 /通过: admin住房问题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发展问题。2024年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启动的第一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以划分区域方式,分期分批培训各城市相关工作负责同志。7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第三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解读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要求,指导督促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202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有利于缓解大城市住房矛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房地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拉动投资消费、促进宏观经济持续向好。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愿望。一是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有关城市要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和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落实好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配套金融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二是推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坚持以需定购,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开展好房子建设。要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准,打造“好房子”样板,宣传典型案例,推广优秀经验做法,让人民群众居住得更舒适、更便利、更美好。
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一是明确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坚守城中村改造的初心,将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置于首位,优先在群众改造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开展实施,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的工作思路,真正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妥善把握重点环节。实施改造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原则,切实保障好村民合法权益,落实好产业先行搬迁,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三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及时落实到位,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理解把握相关政策文件,厘清更好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加强组织实施,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步伐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城中村改造工作,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讲好房地产转型新故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策效果。
政研观察 | 坚持好运用好“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全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落地见效
2024年8月6日 在: 公司新闻 /通过: admin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原则。“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既是“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的深刻总结,更是“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的行动指南,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阐明了改革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就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引的正确道路阔步前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改革的价值取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奋斗的目标。住房城乡建设关系民生福祉,要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站稳人民立场,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集中力量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改革发展应民之所呼,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
坚持守正创新体现了改革的本质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推进理论、实践、制度、文化及其他各方面创新。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住房城乡建设全系统要发挥改革先锋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勇担使命,既要保持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又要发挥敢创新、勇攻坚的锐气胆魄,不断推进住房与房地产、城乡建设和建筑业等各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突出了改革的鲜明特点。制度建设是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和持续深化的基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注重制度建设,要准确把握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聚焦制约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把解决重大体制机制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以制度创新引领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了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建设是破解制度创新难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巩固重大改革成果的重要形式。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体系上下功夫,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在提升干部法律素养上下功夫,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解难题、促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水平。
坚持系统观念强调了改革的科学方法。住房城乡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战略和策略、需要和可能、效率和公平等重大关系,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要以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完善机制、体制、法治为重点,以让人民群众住上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为基点,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协同高效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深刻领会“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将其贯穿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全过程各环节,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把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行稳致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工程院联合召开座谈会 以团体标准支撑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4年8月1日 在: 公司新闻 /通过: admin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工程院近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团体标准支撑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晖,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赵宪庚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晖指出,标准化工作是重要的国家战略,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进入新时代,工程建设标准化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日益突出。高质量团体标准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要加强团体标准管理,实现与政府标准优势互补、相互支撑,希望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要立足实践,把团体标准工作做得更好。
赵宪庚表示,“新形势下团体标准支撑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工程院“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若干重大问题研究”研究项目的重要课题,此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在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与成效,为推动《纲要》落地做实实在在的努力和工作。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负责人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化工作情况,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全面系统汇报了团体标准化工作情况,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海舟,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陈钢,原国务院参事张纲,国际标准化组织(IS0)原主席张晓刚等调研组专家成员,以及中国工程院徐建、曾滨等院士,就团体标准与政府标准相互关系及转化路径、不同领域与专业间团体标准互联互通、团体标准评估、团体标准组织可持续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应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中国工程院调研组认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在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方面成效显著,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历史长、底蕴深,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改革同步发展、超前探索,数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全国领先,得到行业和市场广泛认可,相关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要负责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主要负责人及其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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